1958年7月1日,在北京召开了第十次全国统战工作会议(即全国统战工作四级干部会议)。这次会议是在中国共产党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刚刚结束、反右、整风运动的高潮之后以及全国“大跃进”的形势下召开的。
在1957年反右派斗争中毛泽东同志在党的八届三中全会上改变了党的“八大”一次会议作出的国内主要矛盾已经不再是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的矛盾的正确论断,提出“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的矛盾,社会主义道路和资本主义道路的矛盾,毫无疑问,这是当前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1958年5月召开的党的“八大”二次会议,根据毛泽东同志的这个意见,认为在整个过渡时期,也就是说,在社会主义建成以前,仍然存在两个剥削阶级,无产阶级同资产阶级的斗争,社会主义道路同资产阶级道路的斗争始终是我国内部的主要矛盾。这就进而为阶级斗争扩大化提供了理论依据。统一战线工作也就不能不强调阶级斗争和改造。党的“八大”二次会议上通过社会主义建设总路线,在这前后又发动了“大跃进”运动和农村人民公社化运动,以高指标、瞎指挥、浮夸风和“共产风”为主要标志的“左”倾错误也严重地发展起来。这种“左”倾思想也不能不反映到统一战线工作中来。这就是这次全国统战工作四级干部会议召开前所面临的形势。
这次全国统战工作会议的中心议题,是研究对资产阶级分子和民主党派的改造问题。
1958年5月20日,邓小平、彭真、杨尚昆等同志批示同意中央统战部关于召开全国统战工作四级干部会议的请示报告。5月25日,中央统战部向全国各省、市、自治区党委(西藏、宁夏工委)统战部,中央、国家机关党委发出召开全国统战工作会议的通知,要各地准备以下材料:(1)各民主党派、知识分子(包括中小学教员)的整风情况及自我改造的各种典型经验;(2)大、中、小城市关于资产阶级改造和整风的经验;(3)合营企业的改造工作和公私关系,资产阶级分子学习和参加体力劳动的经验;(4)对小型工商户进行社会主义教育的经验;(5)对工商联、工商业者家属和青年工商业者的工作经验;(6)国家机关中中共党员同非党人士合作共事的典型经验。通知确定了参加会议的范围:中央、国家机关统战部负责人或主管统战工作的负责同志;省、市、自治区、地(市)、部分县以及相当于这些级别的一些大专院校、大型工矿企业党委主管统战工作的同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