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战人士说,改革开放30年来,国家针对“三农”问题相继出台了《土地管理法》、《土地承包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保障了农村、农民的合法权益。
全国实施的四个“五普”在农村法制建设中取得了有目共睹的成绩,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农村干部对普法工作思想上不够重视。一些村干部认识上有偏差,认为是软指标,“推一步走一步”。二是农村普法骨干水平偏低。不少普法骨干语言表达能力较差,对法律法规领会不清,照本宣科,现学现卖,影响了普法效果。三是普法经费保障不力,使经常性的普法宣传教育难以开展。四是一部分农民学法积极性不高。五是少数执法部门存在执法不严、执法不公等现象。
加强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中之重,是落实科学发展观,依法治国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如何让广大农民学法、懂法、用法无疑是农村法制建设的又一艰巨任务。因此,建议:
1、把普法宣传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将农村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纳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总体规划,明确县乡村“一把手”为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作为履职考核的一项内容。
2、以多种形式充实普法队伍。选择政治素质好、文化水平高、懂法律、表达能力强的人,尤其是年轻人充实到普法队伍中。同时,应整合农村原有的法制资源,注意发挥基层老党员、老干部和有威望的老同志的作用使普法队伍从“单一兵种”向“兵团作战”转变。
3、加强普法经费投入和监管的力度。各级财政应支持普法工作,及时下拨必要的经费。同时也要加大对普法经费的监督管理,确保钱花在“点”上。
4、以各种方式调动农民学法的积极性。普法教育应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寓教于案、寓教于乐,特别是在农村反复播放由央视及各级媒体制作的有关农村生产、生活的典型案例故事,以案说法,以农民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普法。要杜绝基层以权压法、执法不严、不公正的现象,让依法治国的观念深入人心。此外,普法工作不应搞全国“一盘棋”,要区别对待,实施分类指导,最大限度地调动农民学法的积极性,使普法教育深入持久地开展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