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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取消民生用品免检规定保障食品安全

来源:本网综合 发布时间:2008-12-18
黎裕(九三学社社员、中国农科院作物所研究员)说:2000年新的《产品质量法》颁布以后,国家为了扶优扶强、引导消费,在全国开始实行产品免检制度

统战人士说:2000年新的《产品质量法》颁布以后,国家为了扶优扶强、引导消费,在全国开始实行产品免检制度。然而,近年来我国很多民生用品尤其是食品的安全问题不断出现,三鹿乳粉事件的发生说明大中型企业的产品仍然需要加强监管,取消免检民生用品势在必行。

当初实行免检制度主要基于两个方面的考虑:一是大型企业,尤其是国有大型企业的产品质量抽样合格率一直稳定在90%左右。但是不断发生的产品质量问题表明,即使只有90%的合格率也会给广大民众带来巨大的痛苦,给社会带来不安定因素。二是为了避免重复检查,减轻企业负担。但是,随着我国国力的不断上升,国家完全有能力负担对民生用品的质量检查成本,也不会妨碍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因此提出以下建议:

1、进一步完善《产品质量法》。重点修改国家监督抽查的产品,地方不得另行重复抽查;上级监督抽查的产品,下级不得另行重复抽查的规定,实行网络式检查体系,建立完善高效的监督网络。

2、取消《产品免于质量监督检查管理办法》。对涉及民生的产品做到质量监督检查全覆盖,并将其作为各级行政主管部门绩效考核的重要指标之一。

3、加大对产品质量检查的财政拨款,构建和完善我国产品质量监督检查体系(包括管理体系和技术体系),不断细化检测工作,结合国外同类产品检测的项目和产品成分,在全国各行各业逐步排查产品质量,尤其要重点打击行业潜规则,避免产生行业性的整体质量问题,树立国家产品检测的权威性和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