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战人士说,奥运会结束后,奥运会期间的一些好的做法和经验应该沿用下来。奥运成功的也包括食品安全目标的实现,这也是奥运给我国留下的宝贵遗产之一。奥运期间食品安全监管方面形成了一些好的经验,要继续沿用奥运食品安全标准。所以在北京奥运会成为历史的同时,建立起来的奥运食品安全体系不能像机动车限行一样随之而去,而应当使之为解决我国严峻的食品安全问题发挥作用,并在此基础上建立起全新的全国食品安全体系。建议:
1.全面保留奥运食品安全体系,在继续服务首都市民的同时逐步推广到全国。从2002年起为奥运会开始建立高于国际标准的食品安全体系,包括培养了一支专业队伍,制定了一系列高等级的生产、运输、贮藏、加工等在内的食品安全标准,配置了先进的检验检测设备,实施了严格的监测方法。这一切应当惠及市民。
2.借奥运已建立起来的食品安全标准,废弃原有的过时的食品标准。我国现行食品标准沿用的是上世纪50年代的标准,既检测不出瘦肉精,也检测不出苏丹红,更检测不出三聚氰胺。苏丹红、三聚氰胺也都是国外发现或者新闻媒体炒作才被重视起来的。可见我国的食品标准落后到何种程度。我国在奥运会实行的是高于国际同类标准的奥运食品标准,应当将此标准继续将其作为服务国民的制度,废除过时的食品标准,作为建立起全新食品标准的基础。
3.借奥运之机和三鹿奶粉事件彻底废除食品免检制度。长期以来,免检制度和蓝色的M标志在鼓励优秀企业提供优质产品方面发挥了一定的作用。但从近年几次重大食品安全事件来看,这一制度已走向了其建立初衷的反面。它已经成为一些企业获得特权,逃避安全检查,实施不法行为的保护伞和护身符。免检企业已经对这一制度进行了当头棒喝,这一制度到了非立即废除不可的地步了。奥运食品没有给任何企业以免检的待遇,才有了无任何重大食品安全问题结果。
4.尽快建立起问题食品的全面召回制度。重大食品安全问题的反复爆发,关键就是违法者的违法成本太低,其中没有问题食品召回制度是其主要原因之一。因为没有召回制度就告诉违法者生产销售问题食品不会过多影响利润的实现,即一旦售出则概不退货。召回制度的建立可以告诉不法者产品出了问题不但换不来钱,而且会付出很大的成本。